过分了,苹果公司已申请菠萝商标

2025/3/26 来源:不详

不知道各位还记不记得,苹果在几年前为了维护自家“Apple”商标权,将一家商标为梨子的公司告了,理由是两个商标过于接近,容易使用户难以区分两家公司提供的产品与服务,当时看到这个消息,很多人都是懵的,因为大家都想不明白,梨子和苹果是两种不同的水果,在苹果公司眼中怎么就变得过于接近了。

况且那家公司商标还是一个空心的梨子,和被咬了一口的苹果相比,只要不是眼瞎,都不会看错,而且人家做美食,和苹果公司产品八竿子打不着边,说侵犯商标权,完全是无稽之谈。

原以为这只是一场闹剧,没想到相同情况还会再次上演,并且有可能更过分,因为苹果已经申请了“PINEAPPLE”,而“PINEAPPLE”翻译成中文意思是“菠萝”(也可以称为“凤梨”),而本人说苹果这次可能更过分,主要是不仅要防生意同行,而且连个人姓名中都不能出现。

有媒体爆料,苹果公司对一名艺人的艺名提出了异议,理由是这名艺人名字“FrankiPineapple”中有“apple”,这个理由实在是让人有点无言以对,连人家名字中包含“apple”都不行,照这么个意思,以后但凡有人想在英文名称中加“apple”,还需要苹果公司同意。

而且苹果申请“PINEAPPLE”(菠萝)商标,主要是涉及科学仪器、广告销售、建筑修理,说实在的,个人并不认为苹果申请一旦获准通过会真的用起来,而是用来防止其他厂商申请。

苹果还曾经在欧洲某国申请过一个没有被咬一口的完整苹果商标,据说一旦申请成功,某家有百年历史的公司将被迫更改商标。

还有一项数据更能显示苹果的过分之处,有消息指出,苹果在近几年总计提出了超份商标异议申请,迫使其中37家实体公司撤回商标申请,当然了,其中超过家实体公司没有搭理苹果。

说实在的,苹果要这么搞的话,那就干脆试着将所有水果都申请一遍商标,管他有用没用,先拿到手里再说,到时候,说不定水果厂商用水果商标都要被苹果告。

苹果想保护自身权益这种想法是没有问题的,但不应该将一些在全球范围内普遍存在的东西也视为己有。

要是苹果这次“PINEAPPLE”(菠萝)能申请成功,在座各位可要注意了,保不准哪天就要和苹果打官司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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